马建中厅长强调积极构建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来源:宣传部 发布人:管理员
浏览次数:352次 发布时间:2006年5月20

    8月23日,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省卫生厅厅长马建中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反贪局局长李满圈应邀作了中外反腐败概览及医药购销贿赂犯罪问题的报告,省卫生厅巡视员李么丁出席会议,省卫生厅副厅长夏祖昌主持会议。
     马建中厅长指出,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建立健全了一把手负责的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省共设立廉政账户11个,上缴现金及财物折合人民币约300万余元;自查、协查案件共17件,涉案金额36万元;进行党纪政纪处分19人,追究刑事责任9人,正在调查有线索的案件32件。
     会上,马建中厅长对全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既要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又要维护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工作秩序。要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宽严相济,讲究策略,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界限,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使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使大多数人受到警示、教育。(医药卫生报)

200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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