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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召开第二次无偿献血表彰大会
来源: 许昌市卫生局 发布时间: 2009-6-17 8:06:00


    

 2009612,我市隆重召开许昌市第二次无偿献血表彰会。各县(市、区)主管县(市、区)长、卫生局长、医政股长、市直医疗机构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同志、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副主任白虹光、市政府副市长秦春梅、市政协副主席孟国强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宏杰主持。

首先,市卫生局鞠书军局长作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报告。鞠局长强调,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我市临床用血已连续九年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年用血量近8吨。累计参与无偿献血15.2万多人次,献血量53.6余吨,确保了全市临床用血的及时、安全、有效,经血传染病发生率为零。我市也因此连续四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领导重视,各方配合,大力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二是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三是转变观念,改善服务,建立稳定的自愿无偿献血队伍。

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宏杰宣读了《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受表彰的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分别上台领奖。先进单位代表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先进个人代表肖新生先后做了发言。

最后,市政府秦市长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无偿献血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输血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稳定,保障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引路等办法,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无偿献血的浓厚氛围。三是进一步强化采供血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要在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同时,继续坚持实行采供血“三统一”管理,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可持续发展。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在财力投入、物资保障、新闻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无偿献血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保证无偿献血工作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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