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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厅直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面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9-4-5 18:07:15


  

豫卫人〔2009〕20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厅直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面试工作的通知

厅直各有关单位:

2009年厅直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考试已经结束,考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已经在省卫生厅网站公布,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就公开招聘毕业生面试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内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面试人员无故不参加面试者,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成绩公布

所有应试者面试结束后,一并公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成绩公示、体检、考察及录用

面试者的成绩公示内容包括应试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和每个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按要求在省卫生厅、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

公示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如出现不合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最后确定录用人员。

四、工作纪律

(一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

(二)应试者必须按照面试规定的程序进行面试,遵守面试纪律。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凡与应试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四)面试工作接受监督。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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