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开展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募捐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市各级红十字会认真履行党和政府人道工作助手的职责,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在第一时间进入募捐救灾紧急状态,通过各种媒体发布抗震救灾募捐呼吁,公布募捐热线电话和捐赠帐户,悬挂红十字会募捐宣传标语,设专人24小时值班接收社会各界捐赠。与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络等传媒联合开展大型赈灾活动,利用街头设立固定募捐站、点、组织志愿者设置流动募捐箱等多种方式开展抗震救灾募捐工作,号召全社会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踊跃向灾区群众奉献爱心,齐心协力支援灾区救灾工作。
市红十字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本着对灾区人民负责、对捐赠人负责的态度,严明纪律、严格程序,依法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运送和使用等项工作。在接收捐赠资金时建立了登记、清点、复合、开具票据(河南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票据)、归档入帐等工作流程。为规范社会募捐,市红十字会按照规定统一制作募捐箱(双锁、双人管理),募捐箱指定两人以上专人负责管理并佩戴市红十字会胸卡。资金清点时由承办单位代表(或群众代表)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及时入帐,开具票据。募捐情况及资金物资使用情况,除每天向上级红十字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外,还通过平顶山日报、市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展情况,提高透明度,确保“5·12”地震捐赠款物全部用于抗震救灾工作,让受灾群众真正受益。
截止6月16日18时,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共计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抗震救灾款物6339800.35元,其中捐款5739796.25元,捐物价值60.41万元。
目前,市红十字会抗震救灾募捐工作正有序进行,除按省红十字会要求汇省100万元和通过省红十字会将价值60.41万元捐赠物资运达灾区外,其它款项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的统一安排全部用于灾区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