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局从2008年5月开始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中开展依法治院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并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方案从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创建标准、活动范围、实施步骤、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对此次创建活动的开展作了全面规定。共分为宣传发动、开展创建、自查自评、综合考评四个阶段。活动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把依法治院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作为改善医患关系、推动医院良性发展的重要保证,将依法治院创建活动作为“五五”普法期间的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单位党委要把依法治院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当作大事来抓,将依法治院创建活动纳入综合目标管理,建立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目标责任到人、任务落实到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抓好依法治院创建工作,树立典型,正面引导,适时推广,逐步展开,使依法治院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避免形式化、口头化、表面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