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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指南
来源: admin 发布时间: 2008-4-7 16:58:46


    

申请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三)有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

(四)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证明;

(五)原持有的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六)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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