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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解决不稳定问题的通知
来源: admin 发布时间: 2008-4-15 10:25:52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集中解决不稳定问题的通知

豫卫办[2008]18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解决不稳定问题切实维护北京奥运会安全的通知》(豫维稳文[2008]3号)、《关于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的通知》(豫综治办[2008]16号)要求,现就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解决不稳定问题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扎实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及时准确排查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前提和基础。各省辖市卫生局和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组织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重点排查易引发集体访的原农村联合诊所人员、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退休职工待遇问题、各级医疗机构改制引发的问题、艾滋病病人救治管理问题、疑难医疗纠纷问题等,特别是因受血感染HIV患者,近期出现集体访和越级上访的苗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隐患,重点是因医患矛盾引发的医疗纠纷问题,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职业病鉴定、计划免疫不良反应鉴定引发的争议、职工个人待遇及各项建设项目工程款拖欠等 已经发生和可能引发进京赴省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重信重访等信访突出问题

 各省辖市卫生局和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2008年4月份至9月份,实行每月零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报《河南省卫生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登记表》,上报省卫生厅办公室。联系人:来志刚,联系电话:0371-65950746,传真:0371-65957134。

二、切实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力度

要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增强调解意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要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和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教育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化解。关于农村联合诊所人员问题,省卫生厅正积极推动问题的尽快解决,在没有政策出台之前,重点是及时向联合诊所人员通报有关处理进展情况,全面做好稳定工作。乡村医生待遇问题,国家和我省暂无任何政策,重点是疏导、教育和解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召开座谈会,从政治上、生活上多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关于医疗纠纷的化解,各级医疗机构均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首先在医院内部进行协商,发挥行政调解、引入第三方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进入鉴定和司法程序后,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早日结案。对于艾滋病人的救治管理问题,基层医疗机构在救治过程中要及时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属于有政策没有很好落实的,要进行全面落实;属于救治政策不完善的,要向病人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 各地各单位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防止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引发新的矛盾。

三、限期解决影响全省卫生系统稳定的突出问题

去年十七大和今年“两会”期间,省卫生厅已对排查的重点案件实行了领导包案,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大部分案件已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较为满意。但仍有个别案件,虽多次交办,仍无进展。目前影响卫生系统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为切实解决问题,省卫生厅经过认真排查,对当前影响卫生系统稳定的5类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集中交办(《河南省卫生厅信访案件集中交办一览表》附后)。今后对新发生和排查出的问题,还将分期分批进行交办,对重大问题随时进行交办。这次集中交办的案件,属于有政策没有落实或通过调解可以解决的,确保6月底以前得到解决;对暂无政策和个别无理上访者,也要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确保有效化解或稳控。

四、强化责任,确保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不稳定问题,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和处理时限等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惹事、追究谁”和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各省辖市卫生局和各单位和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对工作不负责任、排查不认真、漏排重大问题和瞒报漏报重要稳定信息的;对发现问题解决不力,导致矛盾激化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特别是在奥运会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的,要发生一起,查究一起。

      附件:1、河南省卫生系统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登记表

      2、河南省卫生厅 信访案件集中交办一览表

                      

                            二○○八年四月五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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