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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admin 发布时间: 2007-11-30 18:28:58


    

为推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总结2005年以来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综合评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评价对象及时间

二级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民办、改制医院。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由各省辖市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自行安排。

综合评价时间自20071251230

二、评价组织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省辖市为单位(含扩权县)开展检查评价。省直医疗机构委托当地综合评价。省直单位所在地的省辖市,检查组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省直医院专家参与,统一组织培训后,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医院管理年活动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省卫生厅将对各地综合评价工作进行巡视。

三、评价依据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工作的通知》(豫卫医〔200744号),按照卫生部《2007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以及《河南省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督查手册》,在上半年重点督查的基础上,开展年度综合评价。

四、评价方法

本着查实、查细、查严、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医院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

(一)听取医院汇报;

(二)参加病房早交班、床旁交班和科室查房,旁听疑难(死亡)病例讨论;

(三)现场查阅文件资料、规章制度、运行和归档病历、费用清单等;

(四)召开住院患者和家属座谈会,了解患者的就医、住院过程、等候时间以及对医疗、医技、护理、饮食、后勤等服务的满意度;

(五)现场考核行管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医务人员对医政法律法规和核心制度掌握情况;

(六)随机抽查医务人员对医疗护理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操作能力和与患者沟通能力进行考核;

五、评价要求

(一)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督查手册的评价内容、评分依据与扣分标准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要全面反映各医疗机构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情况,力求客观准确,确保评价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避免走过场。

(二)严格落实医院管理督查整改制度,要本着帮助、指导、整改、提高的原则,突出重点,把握导向,针对各医院督导检查存在问题,当即下发“医院管理年督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检查结束后应向医院简要反馈评价情况。

(三)严格评价纪律,严禁接受任何礼品,严禁高消费娱乐活动,尽量减轻被查医院负担。

六、评价结果

各省辖市卫生局务于2008年元月5日前,将本市综合评价总结、量化评分汇总表(见附表)上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王秀萍

联系电话:037165948472   传真:037165942309

E-mail:yzcwxp@163.com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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