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下载专区////
关于推荐河南省卫生系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来源: admin 发布时间: 2007-11-26 11:58:36


    

 

 

                           豫卫函科〔200725

 

关于推荐河南省卫生系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省卫生厅拟成立河南省卫生系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从事病原学、免疫学、检验医学、流行病学、预防医学、环境保护和实验室管理等专业或工作。

(三)掌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有一定评审、培训工作经验;

(四)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理论知识,了解该领域国内外发展情况,具有一定的经验,在省内该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较强的综合判断能力;

(五)具有副高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或参加相关任务。

二、推荐名额

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有关单位各推荐专家12名。

三、有关要求

请依照上述条件,认真遴选、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河南省卫生系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并于20071130日前寄送或传真至(传真后仍需寄送原件)省卫生厅科技办公室。各地推荐的专家由省辖市卫生局审定后报送,省直医疗卫生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及有关单位直接报送。

联系人:苏晓春  雷霖

  话:0371-65957211

  真:0371-65952914

 

附件:河南省卫生系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00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推荐河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附件).doc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页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