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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07年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 admin 发布时间: 2007-11-23 10:13:54


    

转发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07

全国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卫监〔200792

 

 

各省辖市和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部、公安部、监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7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

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二、调整组织机构,增加领导小组成员

省级不再新设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充分利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组织结构,并调整、增加部门成员,充实力量,加强领导。

河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学周(省卫生厅副厅长)调整为黄玮(省卫生厅副厅长),领导小组成员增加:李保国(省监察厅纠风工作副主任)和赵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各地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充实力量,完善组织,加强对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三、工作安排

各地要按照四部门文件要求的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扎扎实实做好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各省辖市卫生局请于200711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汇总表(附表12)报河南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情况,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

 

附表:1、河南省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检查情况汇总表

      2、河南省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汇总表

 

 

 

河南省卫生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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