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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
来源: admin 发布时间: 2007-11-22 15:50:27


  

 

     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制定了《河南省医务人员规范服务守则(试行)》(以下简称《守则》),为医务人员的行为制定了规范的 “标尺”。服务守则包括了道德守则、行为守则、执业守则,执业守则包括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服务守则,而且各个岗位均进行了细分。

《守则》充分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如门诊医师执行一人一诊制度,病区医师必须在患者入院30分钟内接诊;门诊导诊护士必须为行走困难者提供轮椅服务,病区护士在接待住院患者时要主动自我介绍;检查前、后规范洗手,冬天要先暖手后检查;男性医务人员为女性患者进行检查时,注意保护隐私,有护士或家属陪伴;凡进行特殊检查,需向患者或家属讲明原因和必要性,有医务人员陪同;开具处方或检查单时向患者讲明原因和必要性,并详细告知药物用法、用量和检查的注意事项,有不宜向患者告知的情况须向家属讲明等等。在用语上要求做到“六不讲”:不讲生硬唐突语;不讲讽刺挖苦语;不讲损害患者人格语;不讲伤害患者自尊语;不讲庸俗口头语;不讲欺骗糊弄语。禁用:不知道、不清楚、不是我负责、不行、我不管这事儿、我没办法等语言。

该《守则》的制定,对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依据有关医政法律、法规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医院管理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医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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