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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卫疾控2007第21号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admin 发布时间: 2007-11-21 11:32:10


    

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教育局:

当前,随着气温的升高,各类传染病进入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夏季流行性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和流行,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学生群体性传染病多发事件,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实际和传染病流行特点与发展趋势,认真制定工作预案和防治措施。要切实做到长抓不懈,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二、加强传染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疫情的主动搜索。各地各学校要完善传染病流行的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时报告疫情,以便尽快采取措施,防止疫情的扩大蔓延。对瞒报、迟报、漏报疫情,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严格执行学生健康晨检制度。学校要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健全晨检制度,每日观察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并进行登记造册。对已出现感冒、发热、水痘、风疹等症状的学生,要及时隔离,安排就医,并实行家庭医学观察,病痊后凭健康证明返校上课,防止学生交叉感染

四、加强学生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学校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多媒体、墙报、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普及预防控制传染病知识,根据不同季节疫病流行的特点,确定宣传重点,使广大师生员工初步了解各类传染病的发病原因、主要症状、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预防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卫生部门要对有关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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