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管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环境、学校、职业、放射卫生及传染病防治和消毒工作;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督察;对全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进行指导。 负责人: 赵连洲 联系电话: 0371—6593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