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农村卫生人员
中专学历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豫卫教[2007]13号
各省辖市卫生局,各普通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有关医学院校:
为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工作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对各有关医学院校及各基层教学基地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承担农村卫生人员中专学历教育的全脱产、半脱产、不脱产(视频教学)形式教学任务的医学院校及各基层教学基地。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二)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情况;
(三)管理机构设置及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三、检查方法
(一)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及教学档案;
(二)随机抽30~50名学生进行测试;
(三)随机听2~3节教师授课;
(四)召开学员及教师座谈会;
(五)实地查看教学及学员学习生活设施。
四、检查组织
此项工作委托河南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从各有关医学院校聘请有教学管理经验的教师及管理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每组3~4人,按照督导工作要求,分片检查。
五、检查时间
拟从6月中、下旬开始对各有关医学院校及教学基地进行检查。望各有关医学院校及教学基地做好准备,迎接督导组检查。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