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制定下发了《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办理程序》,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所有制形式、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床位(牙椅)和注销登记及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医疗机构准入明确了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规范了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医疗机构行政许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