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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准入
来源: hcmDZ0A8369 发布时间: 2007-8-7 15:09:24


    

联系人 罗陆军

联系电话 0371-65927595

办理程序:

  1、填写申请表;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

  3、省卫生厅审核批准。

办理时限:

自省卫生厅正式受理之日起30天(审批时限20天,发证时限10天)

受理条件: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可提出申请

材料明细: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

4、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

5、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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