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组织的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领导人和重要外宾在豫期间的医疗安排;管理省直各部门离休人员、老红军和重点保健对象的医疗工作。 负责人: 李玲 联系电话: 0371—65996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