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研究制订全省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厅属单位高级知识分子的管理和卫生系统学科带头人的选拨、培养工作;负责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省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及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卫生系统的全省性表彰和医学群众团体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371—65951430